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内蒙古师范大学自治区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经本人申请,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拟推荐以下学生申请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1.赵予欢 20231102304 (2023级汉语国际教育班)
2.董杰 20241100055 (2024级汉语言文学公费师范生1班)
3.夏伟燕 20241101377 (2024级汉语言文学3班)
自治区奖学金
1. 李佳珂 20231102308 (2023级汉语国际教育班)
2. 石佳艺 20241100127 (2024级汉语言文学公费师范生1班)
3. 郑聿婷 20241101439 (2024级汉语言文学1班)
4. 郭子溶 20251103159 (2025级汉语言文学1班)
公示期:2026年9月22日-2026年9月24日
评审结果公示3天,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拨打文学院举报电话。
文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7383398
内蒙古师范大学文学院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