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职能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服务国家战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承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提升区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进一步推动全民阅读活动深入开展,引导广大学生亲近中华经典,增强文化自信,提升我校大学生语言素养、构建文明和谐的书香校园,内蒙古师范大学决定组织开展以“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唱大赛(以下简称“诵唱大赛”)。本次赛事由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指导,教务处主办,校团委、各学院协办,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内蒙古师范大学)、文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大赛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服务国家战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承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提升区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二、大赛主题
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大赛赛项
本届大赛学校仅组织一个赛项:中华经典诵唱大赛
四、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我校在校学生、在职教师;可个人参赛,也可 2 人(含)以上组成团队参赛,团队参赛不超过8人。团队参赛过程中人员不得替换、增加,鼓励跨学院组队参赛。
五、参赛要求
(一)内容要求
我国古代、近现代和当代有社会影响力和典范价值的,体现中华优秀文化的经典诗词、文章和优秀图书内容节选。当代作品应已正式出版或由省级以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公开发布或发表,出版、发表时间至少2年以上,并被广泛传播。诵唱文本主体前后可根据需要增加总计不超过 200 字的过渡语(计入总时长)。改编、网络以及自创文本不在诵唱之列。
(二)形式要求
参赛作品要求为 2025年新创作录制的视频,高清横屏拍摄,格式为 MP4,长度为 3—8 分钟,大小不超过 700MB,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视频作品必须同期录音,不得后期配音。录制仅限一个场地,不得切换多个场地。
视频中不得使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肖像,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视频和音频,应使用正确表示国家版图的地图,不得出现与诵唱大赛无关的条幅、角标等。
(三)其他要求
在以诵唱为主的基础上,作品可适当借助吟诵、音乐、服装等手段融合展现诵唱内容。鼓励以团队形式诵唱,团队人数不超过8人。每人最多可参与个人或团队诵唱作品1个。
参赛者应使用规范汉字准确填写参赛者姓名、作品名称、所在部门或学院等信息。作品提交时间截止后,相关信息不得更改。
六、赛程安排
各学院、职能部门通知教师和学生积极报名参赛:2025年9月11日前参赛选手或团队将作品视频报送至盛乐校区学院楼三楼文学院办公室,联系人:杨柳,电话:13847257582 ,邮箱:1755310053@qq.com 参赛作品可当面送达,也可将作品直接发送至邮箱。
学校将根据报名参赛作品数量和质量,遴选其中部分作品进行现场展演,展演地点为盛乐校区,展演时间为9月18日。参加展演的作品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并颁发奖状和奖品。具体获奖等次比例,将根据入围现场展演作品的数量确定。未入围展演的作品一律不评奖。
各参赛选手或团队提交作品的同时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唱大赛汇总表》(见本方案附表),将表格 Word 电子版报送到本通知指定人员处。过期不再接收。
七、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和部门应广泛发动,大力宣传,精心安排,保障赛事工作高质量开展。
(二)大赛为公益性赛事,任何学院或部门不得以大赛名义向参赛者收取任何参赛费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办赛,要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安全办赛。
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唱大赛组委会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