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教务处[2015]14号文件要求,根据各专业“201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近年来各学科教学发展趋势,拟对各专业所开设的全部课程的教学大纲进行一次全面的修订。
工作安排:
1.本次修订在2012版教学大纲的基础上进行。附2014版人才培养方案。
2.以专业为单位进行修订工作。具体工作由各系主任负责实施。分工协作,责任到人。
3.各系主任负责落实协调2014版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必修课的研讨、执笔和验收工作;
4.选修课的全部课程必须建设教学大纲。各系主任布置好2012版原“限选课”的课程研讨,指定执笔教师;2012版原“任选课”、在2014版方案中继续保留的选修课,由任课教师自己执笔,严格按照教务处[2015]14号文件的要求完成后,发送到相关系主任邮箱。
5.系主任汇总后,由学院教学委员会组织审核,提出进一步修改意见;
6.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后,按专业类别装订成册,报教务处备案。
7.时间安排:
(1)5月14日(星期四)前把课程大纲落实到人;
(2)5月21日(星期四)系主任会议:汇报进展情况。
(3)执笔教师要在5月31日前完成编写工作,并发送到系主任邮箱;
(4)6月4日(星期四),教学委员会研讨;6月5日,学院组织专家审阅,党政联席会议审定。6月8日打印、装订,上报教务处备案。
附:
关与修订教学大纲的通知.doc
2014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zip
教务办
20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