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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入选“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拟认定名单

[日期:2023-12-19]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第三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拟入选名单,我校与中国人民大学等65家单位共同入选。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我校以文学院为申报主体,积极组织开展基地申报论证工作。后经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推荐,教育部和国家语委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综合评议等程序,我校最终成功获批。

未来,文学院将致力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传承工作,凝练内蒙古师范大学语言文字品牌。基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作,着力打造社会大众广泛参与的语言文化平台和语言文字推广特色品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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