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由全国地方高等师范院校教务处长联席会主办,浙江师范大学承办的第四届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在浙江师范大学隆重举行。我院2013级汉语言文学班的宋凯月同学作为内蒙古师范大学代表队的一员参加了语文组的比赛,获得二等奖。指导教师张钧获得第四届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优秀指导教师。
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比赛是我国规格最高、规模最大、影响力最强的全国性师范生技能比赛。参加本次比赛的高等师范院校来自全国各地共计101所,参赛学生共计375名,赛事分语文组、数学组、外语组、物理组、化学组和生物组。大赛设立“教学技能大赛”奖项,比赛由教学设计、教学课件制作、模拟授课和演讲四个环节组成,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参赛学生抽取授课课题后在40分钟内需要完成“教学设计”和“课件制作”,并准备好“模拟授课”,8分钟模拟授课结束后现场抽题进行3分钟即兴“演讲”,各环节均匿名评比。
经过层层选拔,学校决定派宋凯月同学作为语文组代表参加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文学院指定张钧老师为指导老师。本次比赛,内蒙古师范大学共派出6名同学参加所有学科的比赛,共获得2个二等奖和3个三等奖,我院宋凯月同学获得语文组二等奖。本次获奖在全国范围内展示了我院在语文教师教育方面的综合实力,彰显了我院在师范教育方面的底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