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加强本科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校发[2002]10号)的精神,不断规范和完善我院本科课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进一步提高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结合近年来我院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估经验,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师德教育
(一)教授和副教授必须给本科生上课,每学年至少讲授1门课程。教师承担教学工作的业绩和成果将作为教师聘任、晋升职务、确定津贴的必要条件。
(二)重视教研活动,加强交流和合作。采取措施,引导教师正确处理教学与科研的关系,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三)为教师提供外出学习和交流的机会,以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
(四)鼓励创新实验,探索改革课堂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模式的有效途径,鼓励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进行教学。
二、加强教学过程的指导和管理
(一)课前准备工作
1.在接受课程任务后,教师要认真研究课程大纲,按照课程内容及教学时数及时填写《教学日历》。
2.教师要认真做好课程资源上网,完善课程体系。
(二)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保证教学步骤的科学性。
1.教师要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学,不得擅自更改课程进度,不得擅自删减课程内容;
2.教师要负责向学生推荐教材和参考书目,但不得不得向学生推销和摊派各类书籍。
(三)严肃教学纪律,保证教学过程的严肃性。
1.严格请假制度,禁止自行调课、停课。
2.认真布置作业,完成每门课2-4次作业的布置和评改工作。
3.严格听课制度,并将《听课笔记本》交教务办存档。
(四)认真做好命题考试工作
1.教师要按照学院的统一要求,设计科学、合理的试题。
2.评卷认真细致,尽量避免差错,及时上报成绩。
三、完善评价和监督体制
1.学院的党政一把手是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各项工作;分管院长负责教学工作的具体安排、监督和考评。
2.系主任全面负责本系的教学管理工作。系主任应重点关注师德师风建设,督促本系教师严格履行岗位责任,严谨治学,从严执教,教书育人。
3.教学委员会要通过听课等形式,深入课堂了解教师教学水平、讲课质量、教学态度、课堂秩序及教学管理等情况,分析和评估课堂教学效果,检查教学环境和教学条件,听取教师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并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
4.充分调动学生教学委员会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学生把主要精力投入学习活动中,鼓励学生的创新意识。
5.教务办公室负责教学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实施,要严格执行校、院的各项管理制度,及时完成各项教学管理任务,推行期末教学质量奖励制度。
四、本办法由文学院负责解释。
201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