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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 2021 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日期:2021-12-01]

各学位点、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建立研究生学业预警和分流淘汰机制,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内师校发〔2021〕44号),决定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19 级博士研究生

2.2019 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3.2020 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两年制)

4.2019 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5.2020年考核延期及第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二、考核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三、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依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内师校发〔2021〕44号),由各研究生培养指导分委员会组织实施,并成立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核工作。有关考核程序为:

1.研究生中期考核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20日。

2.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期考核登记”中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于考核前1周将

《中期考核表》、个人专业实习实践和科研及学术活动佐证材料经导师审定后,导师在系统中对中期考核情况给出评语,提交至所属学位点。

3.各学位点根据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及提交的各项材料,

综合评定考核结果,由教学秘书在系统中录入考核意见。

4.各学位点将《2021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导出打印后报至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并经审定通过后,统一报至研究生院。

5.研究生院将考核结果汇总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统一公布。四、考核结果及处理

中期考核合格者,继续进行下一阶段论文撰写及有关培养环节的工作;中期考核不合格者,由考核小组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五、有关要求

1.学院指派专人做好研究生中期考核材料收集、汇总、管理与存档工作。

2.学院统计应届生不合格名单、原因及往届生参加考核的次数。对于两次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学院做出处理意见并在网上公示。

3.学院将《2021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及《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名单》一并于2021年12月20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其中,学术型研究生考核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至fanlei@imnu.edu.cn;专业学位研究生考核材料报送到研究生院公共教学部, 并将电子版发至twnanding@imnu.edu.cn

特此通知


文学院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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