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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1年内蒙古师范大学文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日期:2021-04-07]

依据《内蒙古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17】105号)及教务处《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规范文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依照“自由转出,审核转入”的原则,文学院2019级、2020级本科学生均可申请跨院转专业或本院内转专业。学生应对所申请转入的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基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所长。

第二条 学生可申请转入文学院所属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秘书学专业。

第三条 在文学院内部转专业的,编入同一年级;其它学院转入文学院所属各专业的,统一编入2021级学习。

第四条 跨学院转入的学生须就编班学习事宜与文学院签署协议,不同意编入2021级或拒绝签署协议,即为自动放弃转入资格。

第五条 申请转入文学院所属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秘书学专业的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语言文字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口语及书面语言表达能力,气质良好,普通话标准;

2.必须完成当年原专业的学习任务,所有课程成绩均在60分以上,无违规违纪及受处分记录;

3.申请转入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要求高考语文成绩在120分以上(含120分);转入其他专业的学生,要求高考语文成绩在110分以上(含110分);

4.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只接受外语语种为英语的学生,且高考英语成绩在110分以上。

第六条 转专业工作程序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文学院公布的拟接收专业中进行选择,按照教务处“教务系统转专业工作操作流程”的相关要求完成申请程序。

2.拟转专业学生向文学院提交学习成绩单及其他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进入考核环节。

4.如接收人数能够满足申请人数时,则全部予以接收;反之,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考核,择优录取。考核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核重点为语言文学及人文知识基础、写作能力等。

第七条 其他相关规定

1.不接受理工科学生和艺术类学生;不接受蒙古语授课专业学生;不接受招生时国家和自治区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预科生(预科阶段)、公费师范生、定向生、委培生、交换生、专升本学生、中外合作办学和校企合作办学学生。

2.其他未尽事宜执行《内蒙古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17】105号)、教务处《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文学院教务办公室,电话7383397;联系人:李志霞、吴永胜。

文学院

2021年3月31日

附:文学院拟接收转专业计划人数(2019级\202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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