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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风采

李瑛

[日期:2022-06-05]

李瑛,女,汉族,1949年7月出生,天津市人。

1976年毕业于内蒙古师范学院中文系;1976-1982年在包头市第二十四中学任教;1982-1992年在包头教育学院中文系任教;198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至今在内蒙古师范大学文学院任教;1997年晋升为副教授,1999年任硕士研究导师,2003年晋升为教授;曾任全国蒙古文教材审查委员会委员、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组专家。2006年退休。任全国语文学习科学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席。

先后讲授“现代汉语”“语言学概论”“语文教学论”“语言哲学”等课程。担任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硕士研究生导师、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语文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1998-2000年主持教育部、国家民委立项规划高校教材课题,任教育部、国家民委高校规划教材《中学语文教学论》、高等师范院校教师教育系列教材《语文教学论》和《语文教材解析》主编;任高校教材《现代公关语言学》副主编;任《评卷教师说作文》《走向新世纪的语文教育》《走向完善的语文教育》等文集的主编;《阅读教学理论的研究与应用》1997年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语文学科理论研究》1998年获内蒙古师范大学教学成果二等奖,《中学语文教学论》2001年获内蒙古师范大学教学成果一等奖,《语文教育理论的探索与构建》2006年获内蒙古自治区首届高等学校教学科学成果一等奖。

2003-2005年主持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语言教育哲学的构建”(课题批准号:FAB030868);参与自治区科研课题1项;负责并完成本校课题5项。

以语文教育、语义学、语言教学理论和现代汉字字形理论为科研方向。出版学术专著《语义论》、《现代汉字学》《隶楷汉字的造字方法—“新六书”》;发表语言文字类和语文教育类论文共30余篇,其中《隶楷汉字的构字方法》1997年获自治区社科优秀成果奖;《论高考语文统考与语文学科的发展》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1998年第7期转载;专著《语义论》2003年获自治区社科优秀成果奖;研究专题“语义新探”获内蒙古师范大学科研优秀成果奖。

1996年、1998年两次被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1年获全国高等教育学会语文学习科学专业委员会授予的“语文学习科学研究突出贡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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