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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承担自治区中部片区民族语言授课高中教师国通语培训任务

[日期:2022-02-11]

2022年1月26日上午,自治区中部片区民族语言授课高中2022年秋季学期高一教师国通语培训启动会在赛罕校区田家炳书院楼715会议室举行。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张海峰出席本次会议并讲话。我院党委副书记、主持行政工作副院长陆有富教授,实践教学中心主任毛润民、办公室主任张立新参加了培训启动会。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包头市教育局、乌兰察布市教育局、锡林郭勒盟教育局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在线上同步参会。

会上,陆有富院长简要介绍了本次国通语的培训方案,并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过程等情况进行了解读。他表示,文学院将摸清情况、因材施教,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培训工作,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本着辅导好、服务好、考核好的原则,切实提高学员的语言理解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锡林郭勒盟蒙古族中学政治教师包春霞代表参训学员作了表态发言。包春霞老师表示,坚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支持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拥护自治区党委的各项决定,认真接受国通语培训;通过接受系统培训,并通过自己的刻苦努力,有信心、更有决心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为地方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张海峰副校长作了总结讲话。张校长强调了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的时代背景及重要意义,并表示,内蒙古师范大学以更高站位,举全校之力、集全校之智,努力做好今年的各项培训工作。同时,张校长还就本次培训提出了加强顶层设计、密切协调配合、注重培训效果等三点具体意见。

会后,我院召开了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此次国通语培训工作。依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研究基地,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教育团队的专业特长,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等重要文件精神,在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方面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并积极参与了民族语言授课学校的国通语培训、普通话培训测试等工作。学院高度重视此次自治区中部片区民族语言授课高中教师国通语培训工作,对参训教师的普通话水平进行了前测,并有针对性的进行了总体教学设计和安排,优化培训方案,以确保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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